校内各单位:
按照市教委要求,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4日。根据《重庆文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实施方案》(重文理院〔2018〕3号)和《关于制定各二级单位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校评建〔2018〕1号)文件要求,各单位已制定了部门审核评估整改实施方案,并认真开展了整改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整改工作的进行,充分发挥审核评估对改进学校教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促进作用,请各单位对照学校和本部门整改实施方案,全面自查和总结本部门审核评估整改各项任务的开展、推进和落实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单位结合本部门整改实施方案中制定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问题整改台账》,填写《部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自查表》(见附件1)。自查表中的“序号、整改问题类别及编号、问题描述、整改措施”所列内容请与上交至评估科的整改台账内容保持一致,“整改措施”一列也可做内容上的添加。“预期整改目标”填写截止2018年11月前拟完成的整改目标任务,也可根据问题整改实际进一步补充填写中长期目标。
2.请各单位对照本部门整改实施方案中制定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问题整改台账》,进一步修改完善整改支撑材料。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要求:一是由问题整改牵头单位负责支撑材料的收集和整理。按照《重庆文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实施方案》(重文理院〔2018〕3号)中专家组反馈问题及学校自查问题,由问题整改牵头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相应支撑材料,同一问题整改牵头单位为两个部门的,由实施方案中排序靠前的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支撑材料。其他相关单位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并按时向牵头单位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二是支撑材料应同时准备电子版和纸质版。
3.撰写《部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报告》。报告撰写要高度凝练,应按照“理念到位、数据真实、事实支撑、文字精准、成绩客观、问题透彻、结论自证”等要求修改。报告撰写格式详见附件2。
请各单位于2018年10月9日前将《部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自查表》、《部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报告》纸质版(经部门责任领导签字扣章)报送至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评估科(恪勤楼409)。。其中,牵头单位上交的纸质版材料需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学校将于10月中下旬开展审核评估整改专项检查,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评估科联系,联系电话:49891702。
特此通知
附件:1.部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自查表
2. 部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报告模板
重庆文理学院评建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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