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市教委、市审计局要求,根据《重庆文理学院经济合同审计签证办法》相关规定,请各单位及时报送本单位经济合同履行情况,有关要求如下:
一、报送范围
1.2017年12月31日以前签署,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履行完毕的经济合同。
2.2018年度签署的经济合同。
二、报送时间
1.电子版于2018年12月26日上午11时前报送至邮箱136790821@qq.com,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2019年1月4日下午4时前报送至恪勤楼413办公室。
2.报送格式和要求详见附件《重庆文理学院经济合同台账》。
联系人:霍 波,电话:49891913。
特此通知
附 件:
校务部 资产部 纪检部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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