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教学部
院教〔2018〕26号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
与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教学推进计划,现启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与选课。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保证选课数据与课程成绩的准确性,现就全校学生网上重修报名与选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及时传达。
一、报名对象
课程补考、重修成绩不合格或自愿提高课程学分绩点的学生。
二、报名与选课时间
2018年3月13日上午10:00至3月22日下午16: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在教务网络系统所选重修课程只限本学期开设的课程;
2.重修的学生务必于规定的时间内在教务网络系统进行重修选课并完成缴费,否则期末无法参加重修考试和成绩录入;
3.我校重修模式是跟班上课,原则上学生重修课程应选低年级同专业相应课程进行跟班上课;
4.重修课程若与现有课程的上课时间冲突,学生可选择:
(1)与相关任课教师协商解决;
(2)本学期放弃重修,待下次重修课程与现有课程的上课时间不冲突时再选择重修。
5.若重修课程不在学生所在校区开设,学生可选择:
(1)到开课校区进行上课;
(2)本学期放弃重修,待下次学生所在校区开设该课程时再选择重修。
6.双学期重修课程因专业停止招生、人才培养方案变化(需查验重庆文理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微调审批表)、课程代码变化(课程名称、内容和要求一致,仅课程代码不同)而无法重修报名的学生,请于3月13-18日到所在学院教学办办理,由学院指定修读相近课程(学分不低于原课程)替代,并按照附件2统计登记,3月19日12:00前将登记表格交到教务科,经教务科数据处理后,学生于3月21日至结束时间前再进行网上选课;
7.2014级学生,如单学期重修课程本学期没有开课的于3月15-16日到所在学院教学办按照附件4进行统一登记,19-20日下午5:00前到教务科(知津楼-D105)刷一卡通(不接收现金)交费,最后由学院安排学生自修和考试。请各学院19日上午9:00前将自修登记表电子版及原件交到教务科。
8.特别提醒:2014级学生仅有本学期这次重修机会,请各学院提前预警并通知相关学生重修。毕业学期不会单独组织未开课程重修,未重修导致不能毕业者自行承担责任。
9.针对往届结业生重修者,请于3月13日至3月22日下午16:00前填写附件3到教务科(知津楼D105)办理。
10.学生务必查看并知晓自己所有科目成绩,清楚课程初修学期、知晓成绩不合格科目、提高课程学分绩点科目,切勿出现漏报、错报的情况发生。
11.课程分数在75分(含75分)及以下的在教务网选课重修,76分(含76分)及以上需提高课程绩点的同学需要现场报名并缴费完成重修选课(知津楼D105办理)。
四、操作步骤
详见附件1。
五、缴费时间及缴费方式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文理学院试行学分制收费的批复》(渝价〔2009〕490号)文件精神,课程重修收费标准为,师范类专业:55元/学分,非师范类专业:70元/学分。未缴纳重修费的学生将被取消重修资格。
缴费时间:2018年3月23-29日;
缴费方式:通过“校园一卡通”在自助机上自主完成;
缴费咨询:学生事务中心,13668099292(校园一卡通)。
六、重修报名与选课相关事宜咨询
咨询电话:023-49891936;联系人:徐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 1.重修报名与选课操作说明
2.重庆文理学院停开、人才培养方案变化、课程代码变化
课程重修替代申请表(双学期重修课程)
3.重庆文理学院往届结业生重修课程申请表
4.2014级学生单学期重修课程自修申请登记表
教学部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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